律师执业免责声明

一、网站内容的性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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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不构成法律意见或律师-当事人关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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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个案咨询须建立委托关系

如您希望就具体法律事务获得伊索律师的建议,请按以下流程办理:

  1. 通过本网站「咨询预约」页面填写表单,或拨打前台电话 0755-86909091
  2. 伊索律师将主动与您取得联系,安排初步沟通;
  3. 如需进一步委托,须签署《委托代理合同》或《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协议》,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与费用;
  4. 正式委托关系建立后,方构成律师-当事人关系,受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》《律师执业行为规范》和律师-当事人特权保护。

四、律师执业承诺与禁止性声明

伊索所有执业律师均严格遵守以下执业纪律:

  • 不向当事人作虚假承诺;
  • 不通过非正式渠道承揽业务;
  • 不参与违法广告投放;
  • 不向司法人员、仲裁员行贿或介绍贿赂;
  • 不对案件结果作明示或默示保证;
  • 不在执业活动中使用"最""第一""顶级"等《广告法》禁止的绝对化用语。

五、知识产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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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争议解决

本免责声明的解释、执行及与之相关的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。如发生争议,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可向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八、联系方式

  • 律所名称:广东伊索律师事务所
  • 联系电话:0755-86909091 / 181-2407-9279
  • 电子邮箱:aesoplaw@163.com
  • 办公地址:深圳市光明区邦凯科技园 4 栋 B 座 15 楼 1501

本声明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》《律师执业行为规范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《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制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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